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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之无常

来源:网络

状态:已完结

作者:大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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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兵就有权,有权就有钱。”这是马鸿逵的基本信条。兵是马鸿逵的命根子。所以他在统治宁夏的十七年中,几乎是年年征兵,扩充军队,征兵成了宁夏人民最大的灾难。据l935年宁夏省政府统计,全省人口为一百万零二千多人,到l941年普查人口,降至七十三万多人,到解放前夕,估计最多也不超过

七十五万人。而马鸿逵在解放前夕的军队,有步兵三个军,骑兵一个师,加上地方部队及马鸿宾的八十一军,约在十万人以上。这样,宁夏每七个半人中即有一个兵。因而宁夏的兵役就成了历史上罕见的暴政。

在1940年以前,马鸿逵每年征兵一次。据统计,从1938年至1940年三年中,共征兵三次,兵额二万五千余人,加上每年补充逃、亡的数字,共约二万七、八千人。当时全省壮丁总数约十四万人,平均每五个壮丁中即有一人应征。1940以后,则往往年征二次。从l941至1948年的八年中,共征兵达十二次。在

征兵期间,有的雇佣充数,有的贿谋规避,有的自残身体,或举家逃匿。1938年,平罗姚伏堡一农民为避当兵,把自己弄成哑吧。1940年,中卫李尽忠服食大量巴豆,腹泻脱水而死。1943年,王洪堡(今望洪)一人自己砍折右腿。1948年,保安处一新兵自剁右手一个手指,马鸿逵又以逃避兵役罪将其枪毙。此外,用针刺破眼球,用石砸去门牙,用毒药糜烂下部伪造梅毒,以及用其他办法躲避兵役者,常有发生。但是马鸿逵的手段更毒辣。征兵令下,全省部队、保甲一起动员,四处抓兵,一时路断人稀,如临大敌。兄逃弟替,父死子承,一户跑则一甲负责,一甲无兵则全保公摊,真是殃及九族,祸延乡里。

马鸿逵初期征兵,曾规定每户有十八至二十五岁合格壮丁者,三抽一,五抽二;后改为十八至三十岁;再后,改为十八岁至四十岁;最后,因兵源枯竭,竟改为十五岁至五十岁。先是按壮丁抽,后来改为按丁抽,即父亲合格,家有幼子,即为双丁,是所谓“大配小,小抬大”的奇特办法。老的拨辎重兵团赶大车,小的拨“觉民学社”学唱戏或充勤务兵,轻微残废的抓来当马夫、伙夫。

农民苦于兵役,无法生活,有全家逃跑的,也有全村逃跑的。l941年,金积县马家高庄马生明兄弟数人,将房屋、家俱、土地全部遗弃,逃往包头。l942年,中卫李姓将地契贴在门上,全家逃跑。同心县王家团庄原有居民一百余户,解放时仅剩三家孤寡。1935年,同心全县人口为四万二千余人,到解放前夕,只有一万八千余人。

由于兵源枯竭,雇兵现象普遍发生。最初雇兵一名,需小麦三四十石,或银币百十元。后来竟涨到小麦八十至一百石,银币二百至三四百元。为了笼络兵心,乡保并须付给兵家优待金(也叫要兵粮)。优待金一般每兵小麦二十石,土布五匹,均按户及地产分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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